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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5月2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05-25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25日—2017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9-85682757

传    真:0519-85682736

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B座5楼常州市环保局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江苏裕兰色织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中年产1200吨染色纱和年产1000万米后整理项目(部分)

武进区纺织工业园

江苏裕兰色织有限公司

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项目位于武进纺织工业园,主要从事色织面料生产。公司于2008年1月委托常州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完成了《江苏裕兰色织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附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清洁生产及公众参与专项分析报告)》,并于2008年1月31日获得常州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意见(常环表[2008]6号)。由于企业生产工艺、平面布局等较原环评发生了一定变化,公司于2015年11月编写了《江苏裕兰色织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中年产1200吨染色纱和年产1000万米后整理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本次验收内容为年产1200吨染色纱、年产1000万米后整理,属于部分验收。

(一)废水:项目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管进常州武进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项目烧毛工段产生的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定型工段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2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气体收集后经碱喷淋后通过15米的排气筒排放,少量通过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项目噪声为车间混合噪声,通过合理布置高噪声源、实体墙阻隔等措施实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污泥由常州市新绿污泥焚烧热能有限公司处置;包装袋由北控安耐得环保科技发展常州有限公司处置;染料桶由供应商回收;废布由常州派克赛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其他:项目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厂内设有事故应急池。公司有人员专职人员负责环保管理,有相关环境保护工作条例和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项目环评中设定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企业周边100米内无居民。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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