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及《关于委托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苏环办[2016]326号)的要求,受江苏省环保厅委托,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5日-2017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9-85682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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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B座5楼常州市环保局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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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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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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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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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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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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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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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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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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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港录安洲港区码头1号泊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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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华村北侧的录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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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录安洲长江码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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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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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华村北侧的录安洲。项目建设1个4万吨级多用途泊位,设计年吞吐量为135万吨(其中件杂货85万吨/年,集装箱50万吨/年)。不从事危险化学品及有毒有害物质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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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废水主要为船舶生活污水及舱底油污水、陆域生产废水(包括机修油污水、机械冲洗废水、集装箱冲洗水及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及陆域生活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及舱底油污水委托常州常兴外轮供应服务公司处理。机修油污水经隔油池和吸油毡处理后与机械冲洗废水、集装箱冲洗水、地面冲洗水及初期雨水一并接入1号泊位中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接入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污水经废水一体化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接入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二)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到港船舶柴油机尾气、运输车辆尾气、堆场和道路扬尘等无组织废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1、加强装卸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日常维护和管理;2、泊位集装箱移动设备采用“油改电”;3、对场区及时清扫并定期洒水抑尘。
(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装卸机械、作业机械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合理布局、减震、隔声及消声等综合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船舶固体废物、港区生活垃圾、(含尘废水沉淀后产生的)沉渣、机修废油纱布及废渣、废吸油毡、废矿物油。船舶固体废物委托常州常兴外轮供应服务公司处置。港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机修废油纱布及废渣、废吸油毡委托常州市安耐得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废矿物油委托常州市锦云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目前中水处理系统尚未清理,暂未产生(含尘废水沉淀后产生的)沉渣,产生后将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施工期优化施工工艺方案,落实施工场地、土方和弃土临时堆场等水土保持工作。码头工程挖方全部用于填方,陆域堆场剥离的少量表层土,全部用于场地内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等补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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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回100份。统计结果表明,100%周边被调查群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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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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