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内容
关于2018年7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7-23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23日—2018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9-85682757

传    真:0519-85682736

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B座5楼常州市环保局

拟作出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1

江苏丰登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35%三环唑悬浮剂等23个产品整体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登冠集镇

江苏丰登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登冠集镇,主要从事农药原药的合成及农药剂型的加工复配。公司委托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编制完成了《江苏丰登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35%三环唑悬浮剂等23个产品整体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6年3月获得了常州市环保局的环评批复(常环审[2016]13号)。

(一)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压缩机、风机,通过合理布局、消音、减振、隔声、厂房屏蔽、距离衰减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标。

(二)固体废物:项目将1#烘房改造为一座194m2的危险废物仓库,按规定采取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并悬挂了标志牌。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9-85682738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 邮编:213022
维护单位: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累计访问量: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6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