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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7日拟对电磁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8-17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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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州地区2015年度TD-LTE混合组网工程(第二批)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实际运行阶段环评)

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经开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州地区 2015 年度 TD-LTE 混合组网工程(第二批)移动通信基建设项目可行性阶段环评共 537 个基站,实际建成 537 个基站,其中:溧阳市175个、金坛区114个、武进区(含经开区) 103个、新北区111个、钟楼区15个、天宁区19个。

该工程各基站均按可行性阶段环评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范围进行建设,环境影响在可行性阶段环评预测范围内,报告表中资料核查与现场监测结果表明:各基站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4W/m2的要求,同时满足单个基站对其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电磁辐射功率密度贡献值小于0.08 W/m2的管理限值要求;基站天线的架设能满足与周围环境保护目标水平保护距离或垂直保护距离的要求。

(一)加强基站的日常检查、监测与管理。

(二)不得擅自变动基站站址以及天线方位角、俯角和高度等技术参数。

(三)做好与各有关单位及基站周围群众的宣传与解释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

(四)基站保护区域内不得建有环境敏感建筑物,确保基站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满足国家规定要求。

(五)完善基站环保档案,建立数据库并向环保部门上报基站信息,你单位应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电磁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817日至20188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85682749

    通讯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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