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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1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21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常宝普莱森钢管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配套线路工程

金坛区

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工程包含2个子工程:

一、改接工程

⑴利用原导线恢复架设110kV水晶7820线/亿晶7821线、110kV水晶线兆晶支线/亿晶7821线架空线路,2回,线路路径长约1.41km,利用原导线恢复架设水晶线7820线架空线路,1回,线路路径长约0.27km,拆除1基杆塔,利用原有基础新建1基杆塔;⑵更换水晶7820线兆晶支线T接至110kV亿晶西厂区变电站电缆线路,1回,线路路径长约0.15km,改建1基杆塔。

二、外线T接工程(江苏常宝普莱森钢管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T110kV水晶7820线/亿晶7821线工程)

新建110kV水晶7820线T接至110kV常宝变电站电缆线路,1回,线路路径长约1.865km,新建1基杆塔,拆除1基杆塔。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要求。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85682749

通讯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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