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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而有动 打通壁垒 天宁生态、应急全力试点推进污染设施 分级分类规范化管理
发布日期:2020-11-09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现场生态环境部门检查发现危废贮存场所没有办理安全手续怎么办?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安全稳定?“问题发现了怎么解决?”

为深刻吸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今年以来,天宁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根据《生态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联动机制》,深入“三联合”“三推进”工作机制,结合区域实际情况,针对重点企业日常安全环境隐患管理中的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污染防治设施等管理难点,试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设施分级分类管理。

自4月、6月、8月、9月全区共试点分4批对207家重点企业试行分级分类规范管理办法。其中A类37家,B类140家、C类20家、D类10家;主要涉及化工45家、有限空间含涉爆粉尘85家、一类汽修8家、钢压延加工10家、纺织类7家、印刷包装类14家、其他类38家。

根据安全管理专业要求,A类企业必须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及其他污染防治设施环保手续的同时,同步开展安全评价工作;B类企业参照A类执行;C类企业要求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及其他污染防治设施环保手续的同时,同步开展全厂安全风险辨识;针对停产类化工企业D类要求“停产不停管”就停产现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按要求编制方案。

为做好推广,生态环境部门主动跨前一步,与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接,通过现场走访、专题调研会、专家论证等多种模式推进。截止10月,A类37家企业中已完成5家,剩余均已签订安全评价(设计)合同正在过程中;B类68家完成合同签订,5家完成,7家编制过程中;C类20家已基本完成安全风险辨识;D类已聘请专家全面回头看。

召开专题调研会

为进一步推广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经验,10月30日天宁区专题向市生态、应急管理部门汇报,听取指导意见,在前期取得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出台B类、C类2大类操作实施细则,以点带面,为今后面广量大小微企业推广治污设施分级分类制定精准化“操作菜单”。

形成调研报告

向市生态、应急管理局专题汇报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对发现的问题更要积极寻找解决之道。下一步天宁区将在前期探索实践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类实施细则,推进企业示范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天宁模式,为后续出台市级层面工作机制做好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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