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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攻坚战 | 常州经开区曝光1起涉水环境典型违法案例
发布日期:2021-11-25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

案例简介

2021年10月27日,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收到来信举报常州市多盈金属喷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盈公司)存在偷排废水的违法行为。

查处情况

接到来信举报后,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第一时间与投诉人电话沟通了解多盈公司偷排废水的具体信息,组织办案骨干对举报信息进行分析研判。为进一步落实靶向执法,实现精准打击,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首先收集外围证据,通过向东方前杨污水综合处理有限公司了解到多盈公司每个月的废水接管量与同行业相比明显偏少,通过无人机航拍摸排了企业周边地形、车间布局及雨水管线走向。在掌握相关信息后,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10月29日对多盈公司突击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在利用一台临时设置的潜水泵及软管将未经处理的废水偷排至厂外土质水沟内,最终排入前杨村排涝沟渠;此外,该单位斜板沉淀池、活性炭过滤罐、污泥压滤机等主要污水处理设备均已闲置,污水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迅速启动司法联动机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导和协助环境执法人员固定证据。

案件追踪

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扣押了该单位私设的潜水泵及软管,并对其电泳生产线进行查封。目前,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单位“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下一步,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除对企业行政处罚,追究企业生态损坏赔偿责任外,还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流程的通知》(常环执法﹝2020﹞50号),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举报人奖励3000元。这也是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政策实施以来常州经开区发放的首笔奖励资金。

案件启示

1.高度重视信访举报线索。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的信访举报看作是发现环境问题、解决环境问题的“金矿”,特别是实名举报线索,更是发现环境问题、解决环境问题的“钻石矿”。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专门安排经验丰富的信访业务骨干与投诉人沟通了解举报信息,从中深挖一些有利于部署执法的关键信息,最大限度保障和提升线索的价值,最终转化为精准打击。

2.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发动群众。实施有奖举报制度是鼓励公众参与环保的一个重要方法,这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构建生态环保社会共治大格局,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人民战争”,都具有现实意义。群众积极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迅速介入解决、举报人得奖励,这样一个良性循环形成之后,必定能够催生出全面参与环保的“涟漪效应”。

3.积极推进非现场执法应用。企业偷排废水行为很隐蔽,时间很短,过程很快,很难抓到现行。为避免打草惊蛇,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在收到举报信息后充分发挥无人机的“空中侦察兵”作用,对企业周边地形、厂区布局及雨水管线走向进行了拍摄,及时有效地获取了现场信息及检查重点,为后续突击检查直奔现场及时发现并锁定环境违法证据、快速高效查处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帮助。

4.全面排查形成完整证据链。企业在进行偷排废水时,持续时间通常比较短,执法人员虽然抓到现行,但是无法及时采到偷排废水。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通过对收集池内废水、厂外沟渠内外排的积存水、斜板沉淀池内废水采样监测,现场核查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压滤机闲置情况,调阅企业污泥产生数据、污水接管量等,有效收集并固定了违法证据,形成了企业恶意偷排废水的完整证据链。

5.及时采取多种行政手段。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在确认违法行为后,第一时间对企业实施了查封、扣押手段,后续除追究企业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外,还将追究企业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将为恶意偷排废水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该案也将有效震慑违法偷排企业。

6.进一步强化与公检法联动。经开区环境执法的联动机制已成为常态。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研判该案可能属于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后,当即启动联动机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到达现场协助并指导环境执法人员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为后续案件的处理打下扎实基础。同时,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强与公安部门合作,按照法定程序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在社会层面形成有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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