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8月23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期为2023年8月23日-2023年9月5日(10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以下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陈述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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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环评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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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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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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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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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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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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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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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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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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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5万吨富马酸及年产6万吨天门冬氨酸联产4.52万吨/年硫酸铵项目
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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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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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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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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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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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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