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6900617
传真:0519-81680615
通讯地址: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5月2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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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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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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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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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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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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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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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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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英力士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乙烯基酯树脂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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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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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英力士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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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集团发展及市场需求,常州英力士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预留空地建设年产18000吨乙烯基酯树脂扩建项目,建设厂房P3P4用于乙烯基酯树脂生产,建设研发实验车间(厂房C4)用于研发小试(不饱和聚酯树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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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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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项目采取管道、集气罩、通风橱等方式收集废气;依托原有2根排气筒,新增2根排气筒。
危险废物仓库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
厂房P3P4工艺废气(搅拌、开环、酯化、终止、稀释工序,含苯乙烯、乙二醇、甲基丙烯酸、丙二醇甲醚、非甲烷总烃)、苯乙烯储罐废气依托原有RTO焚烧炉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3#)排放;
厂房P3P4投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处理,过滤灌装废气、甲基丙烯酸储罐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一并通过新增的25m高排气筒(4#)排放。
研发实验车间(厂房C4)投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处理,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后一并通过新增的25m高排气筒(5#)排放。
②无组织废气:未捕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企业生产过程中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修,提高废气收集效率,防止和减少生产过程无组织废气产生和排放。
(2)废水
全厂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产生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接管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固废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在厂内规范贮存。依托现有112m2危险废物仓库,新建1座40m2工业固体废物堆场(仓库W5)。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过滤残渣、冷却废液、不合格品、检测废物、车间清洁废物、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废试剂瓶、废活性炭、除尘器集尘(含废滤袋)、设备清洗废液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包装袋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噪声
项目主要新增噪声源有空压机、泵机、风机、循环冷却塔和车间内设备,噪声源强80~90dB(A),各产噪设备采用隔声以及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同时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行状态,可有效地降低其噪音污染。
(5)土壤及地下水
厂区内分区采取防控措施从源头控制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从设计、管理、物料运输上,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合理布局,减少污染物的泄漏途径。和本项目相关的原有已建构筑物包括危废仓库、事故应急池、污水站、初期雨水池等为重点防渗区,均已落实防渗措施。新建区域重点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乙类仓库、一般固废仓库、危险废物仓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和废水收集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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