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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9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03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6900617

传真:0519-81680615

通讯地址: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9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过氧化氢产品质量提升改造项目

金坛经济开发区建材路18

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拟投资11978.7万元,建设“过氧化氢产品质量提升改造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新建提纯厂房、公辅装置区、产品库区、包装及成品仓库、槽车发货装置等6950平方米,依托原6万吨过氧化氢装置原有蒸发浓缩装置的蒸发浓缩工段,新增三级RO膜提纯装置,阴阳离子吸附塔、包装及发货系统、产品储槽等设备385台(套),对原产品实施质量提升改造。

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

本项目蒸发浓缩工段不凝气依托现有“冷凝+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脱附”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2)废水

①本项目产生的车间地面清洗水、RO模组冲洗水和树脂塔装置冲洗水经分离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和蒸汽冷凝水一并回用作循环冷却系统补水,不外排。

②本项目纯水制备系统浓水经无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无机废水排放口排入丹金溧漕河。

3)固废

依托原有240m2危废仓库、500m2一般固废仓库。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在厂内规范贮存。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RO膜、废树脂、蒸馏残渣、分离水处理站污泥、车间清洁废物、废矿物油、分析检测废液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不新增)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立式变频高压泵等,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震措施,降噪量约20dB(A)。厂界噪声在现状基础上增加较小,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可达标排放。

5)土壤及地下水

厂区内原有项目区域已采取了相关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从源头控制对地下水的污染。新建电子级过氧化氢生产车间、公辅装置区、成品罐区、泵区和成品灌装站均作为重点防渗区,做好防渗措施。防渗措施参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防渗设计要求,新增罐区四周设围堰,围堰底部用15-20cm的耐碱水泥浇底,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并涂防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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