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许可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内容
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06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近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3日(7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19-81680615

通讯地址:锦绣路2号 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附件下载:
公告内容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9-85682738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 邮编:213022
维护单位: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累计访问量: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6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