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本次武进区国税局在线访谈活动! 2015-05-29 10:01:50
小微企业是促进大众创新、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国税部门高度重视各项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为了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最大限度地让纳税人在第一时间知晓相关政策,确保“应享尽知”,切实提高宣传实效,营造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良好氛围。今天我们特地邀请了武进区国税局的领导就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相关内容与网友们进行在线交流。下面请领导作自我介绍。  2015-05-29 10:08:18
大家好,我是武进区国税局副局长刘惠芳。 2015-05-29 10:09:10
大家好,我是武进区国税局政策法规科科长许俊。 2015-05-29 10:09:24
大家好,我是武进区国税一分局副局长顾惠明。  2015-05-29 10:10:10
好的,今天在线交流时间约为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提问! 2015-05-29 10:10:17
国税局嘉宾你们好,我们是新办的一家小型企业,请问什么样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 2015-05-29 10:10:5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中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免征营业税。 2015-05-29 10:18:49
我是一家小规模企业的财务会计,增值税是按季申报,对于按季申报的纳税人,请问如何确定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范围? 2015-05-29 10:12:31
这位网友你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当中明确,对于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可以免征增值税。对于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季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可以免征营业税。 2015-05-29 10:17:45
我们是今年新成立的一家商贸企业,请问本次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具体的执行时间是什么? 2015-05-29 10:12:34
在《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当中明确,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2015-05-29 10:17:40
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请问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是否必须将定额调整到3万元以上,才能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2015-05-29 10:20:32
(1)国税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废止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有关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不允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可按照《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给予小微企业更多的选择权,便于小微企业自由选择不同的商务对象,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2)若为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为3万元(含3万元)以下,符合代开要求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代开资料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整定额,应按照《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2015-05-29 10:29:39
我们是一家小微企业,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缴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请问该如何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2015-05-29 10:20:34
为最大限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当中明确,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的税款,在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2015-05-29 10:26:17
我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款及,请问符合小微免税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无法追回而无法退税的,是否等同于放弃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2015-05-29 10:20:4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的税款,如果发票无法追回,属于不符合退税条件,与是否放弃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无关。 2015-05-29 10:24:25
我是个人做服装生意的,请问作为自然人销售货物能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5-05-29 10:25:3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第三条“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因此自然人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5-05-29 10:32:16
请问纳税人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携带的资料有哪些? 2015-05-29 10:26:40
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职责清单业务操作规程规定:“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办理税务登记并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经营者、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携带的资料有:1、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发票专用章;2、网上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的十位申请号码或纸质申请表;3、首次申请代开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车辆道路或船舶营业运输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自备或承包、承租的车船等运输工具的证明复印件;4、申请代开单笔金额达到或超过5万元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货物运输合同或协议及复印件。” 2015-05-29 10:36:25
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请问本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涉及我们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015-05-29 10:30:0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6栏“免税销售额”的填报内容进行了细化,新增了“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三项,由纳税人根据其所享受的免税政策分项填报。在“税款计算”栏目中,新增了“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栏次,由纳税人根据当期免税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填写。 2015-05-29 10:43:27
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今年年初已核定定额为月销售额在3万元以下,请问该定期定额户需要填报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吗? 2015-05-29 10:37:05
不需要填报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2015-05-29 10:39:59
请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需要事先备案吗? 2015-05-29 10:37:13
不需要事先备案,只要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销售额限定条件,即可享受。 2015-05-29 10:39:20
请问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计算口径有什么变化? 2015-05-29 10:40:16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由原来按照全年月平均值确定调整为按照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调整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 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015-05-29 10:47:00
我是一家小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请问此次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015-05-29 10:43:27
此次出台的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的标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下扩大到20万元以下。优惠政策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015-05-29 10:47:08
我们企业是核定征收的,请问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可以继续适用此次所得税优惠政策吗?如果享受,预缴时该如何享受优惠呢? 2015-05-29 10:46:50
此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同样继续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具体包括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用定率征税和定额征税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采用定率征税方式的小微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20万元的,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采用定额征税方式的小微企业,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新的优惠政策规定相应调减定额后,继续采取定额征税办法。  2015-05-29 10: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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