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干了5年,今年6月份合同到期,离职时单位只给了我一笔3000元的补偿款,请问是否合法? 2016-09-07 10:53:55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建议您先与单位就补偿金额进行初步协商,也可到基层人社所申请调解,调解不成需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主张权利。 2016-09-07 10:57:01
好了,时间差不多到了,最后请武进区人社局的领导对本次访谈做一下总结! 2016-09-07 10:57:31
非常感谢广大网民朋友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关注。如果大家还有相关方面的疑问和要求,可以通过电话12333向我们反映,我们将认真听取大家的诉求和意见建议,并及时给予答复。 再次感谢网民朋友的参与,希望大家对武进人社工作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谢谢大家!  2016-09-07 10:59:04
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感谢嘉宾们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16-09-07 1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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