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下午好,感谢大家关注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访谈的主题是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内容,这次访谈邀请的是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人防办副主任刘亦鸣,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工程处处长薛霞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踊跃参与。两位嘉宾,先和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2021-12-03 15:01:05 |
刘亦鸣: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来到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大家就我市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问题进行线上交流,非常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12-03 15:04:22 |
薛霞: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高兴与网民朋友们相会在“在线访谈”栏目,欢迎大家就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面关心的问题和我们进行交流。 2021-12-03 15:04:50 |
主持人: 好的,今天在线交流时间大约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参与,下面开始提问。 2021-12-03 15:05:06 |
网友_爱的荒漠: 请问在人防工程建设过程中,你们是如何把控建设质量的? 2021-12-03 15:05:25 |
刘亦鸣: 人防部门对人防工程建设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一是依法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等规定,人防部门开展新建民用建筑应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及方案审查。 2021-12-03 15:06:21 |
刘亦鸣: 二是依标准建设。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建设,设计单位严格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等技术标准设计图纸,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实施现场监理。总而言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人防工程质量义务。 2021-12-03 15:08:09 |
刘亦鸣: 三是依法监督。人防质量监督机构对人防工程防护质量实施监督,有的抽查、有的必查。验收不过关,不能竣工备案,不能交付使用,从而确保工程质量。 2021-12-03 15:09:50 |
网友_乐天派: 请刘副主任具体给大家介绍一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有哪些法律依据? 2021-12-03 15:11:54 |
刘亦鸣: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可归纳为三种类型:一是政策性法规文件;二是技术性法规文件;三是工程设计文件。 2021-12-03 15:12:29 |
刘亦鸣: 1.政策性法规文件,按国家、行业、地区划分三个层次:
(1)国家颁布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 2021-12-03 15:13:46 |
刘亦鸣: (2)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部门规章。如国家人防主管部门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 2021-12-03 15:16:36 |
刘亦鸣: (3)各省制定地方性法规文件。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 2021-12-03 15:17:16 |
刘亦鸣: 2.技术性法规文件,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可划分两个层次:
(1)国家标准。如:《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 2021-12-03 15:19:08 |
刘亦鸣: (2)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如:《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标准》《人民防空指挥工程设计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人民防空食品药品储备供应站设计规范》等。 2021-12-03 15:20:13 |
刘亦鸣: 3.工程设计文件,开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依据的设计文件,主要指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人防专项施工图审查)。 2021-12-03 15:21:44 |
网友_油腻中年直面2021: 听说人防工程建设在技术上还是很有难度的,那么我们防空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有什么区别? 2021-12-03 15:22:13 |
刘亦鸣: 我们目前依照《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和《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的规定,与一般地下室相比更讲究密闭性,整体结构强度要求更高。在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防水工程等方面也有更复杂的施工要求。 2021-12-03 15:23:09 |
刘亦鸣: 通俗而言,(1)墙体更厚、钢筋更粗,梁柱更大;(2)墙体不能打孔,要密闭;(3)防护门、窗要按人防的特别要求设计安装;(4)通风系统自成体系,保持通风畅通;(5)空气过滤有滤毒系统。 2021-12-03 15:24:08 |
网友_锁钥: 我们知道住建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也是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有没有存在与人防质量监督机构多头监管的问题? 2021-12-03 15:24:45 |
薛霞: 感谢网友对人防工作的关心,目前对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不存在多头监管,由于人防工程的荷载考虑核爆炸且作用时间短,大约只有1秒;作用次数考虑1次,是瞬时动力荷截,是按照“同时、满布、均匀”直接作用在人防防护结构计算;另外人防工程还应考虑防化,这些特点都与一般民用建筑截然不同。 2021-12-03 15:25:07 |
薛霞: 因此人防工程各个分部工程做法,与一般民用建筑普遍做法,两者差别是比较大的。对结建防空地下室的质量监督,人防质监机构与市建管中心也是有着明确分工。根据《江苏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人防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单建式人防工程负责全面的质量监督,对附建式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工程负责防护方面的质量监督。 2021-12-03 15:27:33 |
: 防护方面包括:防护结构、孔口防护设施,防化、防电磁脉冲、隔震设备,战时使用的通风、给排水、电气、通信设备管道,平战功能转换措施等。 2021-12-03 15:28:53 |
网友_炫锜: 请问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程序有哪些? 2021-12-03 15:29:20 |
薛霞: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质量监督报监环节,目前我市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报监与建筑工程质监、安监报监和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实行并联审批。 2021-12-03 15:30:26 |
薛霞: 建设单位登录“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在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监受理通过、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领后,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注册企业法人账号,即可登录“江苏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提交施工阶段质量监督网上申报。 2021-12-03 15:32:53 |
薛霞: 二是施工质量监督环节,主要包含三个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技术交底、隐蔽工程验收申报、主体工程验收申报。 2021-12-03 15:33:20 |
薛霞: 三是竣工验收监督环节,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四是竣工验收备案环节,监督机构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书》,建设单位向人防部门申请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021-12-03 15:34:11 |
网友_快乐深蓝: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有没有在全市覆盖? 2021-12-03 15:39:40 |
刘亦鸣: 按照省人防办和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有关要求,2017年在我市范围内推广“江苏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新版软件的应用部署工作,目前已经实现了市、区两级的全覆盖,系统上线运行良好,已按省人防办要求基本形成规范、统一的省、市、区三级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网络。 2021-12-03 15:39:50 |
刘亦鸣: 系统的建立,对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有利于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达到高效地服务企业的目的。 2021-12-03 15:40:26 |
刘亦鸣: 二是随着人防信息资源环境的挖掘,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融入了信息网络,使之成为人防监督工作的重要辅助工具。 2021-12-03 15:40:59 |
刘亦鸣: 三是便于查询常州各辖市区人防工程报检情况,有利于掌握全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动态。 2021-12-03 15:42:09 |
刘亦鸣: 四是为工程建设相关的监督、业主、监理、施工、人防设备等单位建立了即时沟通的平台,便于查询、便于监管。 2021-12-03 15:42:22 |
刘亦鸣: 五是共享人防的规范、图集、法规,普级人防工程知识。 2021-12-03 15:42:38 |
刘亦鸣: 六是改变了传统的工作方式,由书面报检改为网上报检,既实现了无纸化办公,方便了服务对象,提高了工作效率,又推进了工程监督、检查、验收的公开、公正、透明和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2021-12-03 15:43:10 |
网友_蓝天白云: 请问发现人防工程的质量问题,你们是如何进行处理的? 2021-12-03 15:44:51 |
薛霞: 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责任主体和工程实体质量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问题时,处理方式有三种:
1.责令改正。发现工程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标准一般性条文或不构成行政处罚的违规问题,立即签发“工程质量监督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 2021-12-03 15:45:32 |
薛霞: 2.暂时停止施工。发现工程项目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继续施工影响工程质量、安全,或者存在构成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问题的,签发《工程质量监督整改通知书》,责令局部暂时停止施工。 2021-12-03 15:46:15 |
薛霞: 3.行政处罚。发现责任主体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行政处罚,向委托机关提出书面行政处罚建议。如果受行政机关委托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接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对违规责任主体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采用委托机关统一格式的执法文书。 2021-12-03 15:47:03 |
网友_Sunbow: 在人防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哪些行为属于违反强制性条文? 2021-12-03 15:48:48 |
刘亦鸣: 这位网友的问题比较专业。我简单介绍一下我们在质量监督过程中主要常用的规范是《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和《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等。 2021-12-03 15:48:56 |
刘亦鸣: 涉及到工程强制性条文比较多,比如:1、人防临空墙、门框墙、防护单元间隔墙、密闭隔墙等位置模板安装,其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严禁采用套管、混凝土预制件等。(验收规范GB50134第6.2.1条)。 2021-12-03 15:49:16 |
刘亦鸣: 2、工程口部、防护密闭段、采光井、水库、水封井、防毒井、防爆井等有防护密闭要求的部位,应一次性整体浇注混凝土。(验收规范GB50134第6.4.11条)。 2021-12-03 15:50:04 |
刘亦鸣: 3、双面配筋的钢筋混凝土底板、墙体和顶板应设置梅花形排列的S型拉结钢筋,拉结钢筋长度应能拉住最外层受力钢筋,其直径及间距应符合下图要求:(设计规范GB50038第4.11.11条)。 2021-12-03 15:51:04 |
刘亦鸣: 4、穿过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上的各种电缆管线和预留备用管,应进行防护密闭或者密闭处理,应选用管壁厚不小于2.5mm的热镀锌钢管。(设计规范GB50038第7.4.3条)。具体内容可以在网上查找相关规范进行查看。 2021-12-03 15:52:08 |
网友_家有小蜜蜂: 请问人防工程平时需要安装哪些战时设备设施,哪些可以不装? 2021-12-03 15:52:37 |
薛霞: 根据《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规定》以及《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平战转换技术管理规定》等规定,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设备设施验收标准的通知》,对平时应安装到位的防护设备设施进行细化,进一步规范我市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工作。 2021-12-03 15:53:44 |
网友_996: 请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哪些条件? 2021-12-03 15:55:45 |
刘亦鸣: 根据《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人民防空指挥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按照《江苏省人民防空指挥所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执行。 2021-12-03 15:55:52 |
刘亦鸣: 其他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内容及标识标注达到省相关规定标准;(二)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021-12-03 15:56:26 |
刘亦鸣: (三)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确认勘察、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提交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四)监理单位已组织对工程进行了预验收,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勘察、设计单位认可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并确认工程达到合格标准,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2021-12-03 15:57:01 |
刘亦鸣: (五)有完整的工程项目建设档案资料;(六)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质量检测机构已按规定出具相关检测报告;(七)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署了工程质量保修书;(八)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 2021-12-03 15:57:37 |
主持人: 好了,时间过得真快,本次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就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很好的交流,也感谢刘副主任和薛处长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21-12-03 15:5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