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常州市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互动交流。今天我们邀请到的是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宗国寅以及新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赵刚。 2016-05-17 09:34:24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宗国寅。 2016-05-17 09:35:44
大家好,我是赵刚。 2016-05-17 09:36:09
今天,嘉宾们将围绕“依法仲裁,合理维权”这一内容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网友们可以就此相关问题展开咨询。今天在线交流的时间约为一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 2016-05-17 09:36:16
我想了解下,新北区目前劳动争议仲裁体系是怎么样的? 2016-05-17 09:36: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区从“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角度出发,按照省、市人社部门的要求,自2013年起,先后开展了创建省示范仲裁院、设立薛家仲裁派出庭、设立案前调解制度等工作。通过以上的工作措施,在提升仲裁工作硬件的同时,也形成了多元化的仲裁案件处理机制。 2016-05-17 09:42:05
我是一名劳动者,想请问一下案前调解制度的具体流程?  2016-05-17 09:42:11
所谓的案前调解制度,是指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在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后,对劳动争议进行案前调解的制度。该制度可以快速、有效的化解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案件,也可以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同时,也有效可以缓解我们目前案多人少的困境。如果劳动者同意的,我们在接收仲裁申请时,会安排相应的调解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调解。调解员会根据劳动者提起的请求及陈述的事由,通过电话向用人单位核实事实,并对双方进行法律法规的宣讲与引导,以化解双方的争议。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会出具相应的调解文书;对于未能调解的,将依法予以立案。另外,我们的案前调解遵循自愿的原则,劳动者可以自由选择。 2016-05-17 09:51:57
那如果我发生了劳动纠纷,但暂时又不想申请仲裁,请问还有什么途径可以处理? 2016-05-17 09:52:07
你可以通过其他一些途径进行处理,比如你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的人力资源保障所反应相关问题并寻求帮助,每个乡镇街道均设有专业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又比如我们江苏省的劳动争议调解平台,这是我们全省统一的调解平台。考虑到一些简单的争议通过仲裁程序处理,时间较长。为此,省人社厅于2014年推出了网上在线调解平台。你可以通过拨打025-12333或登陆省人社厅门户网站申请调解,在受理你的调解申请后,会有调解专家负责予以处理。另外,你也可以选择向乡镇、街道人社所申请调解。当然,如果经调解未能成功的,你还是应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16-05-17 10:00:59
有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对于仲裁流程了解很少,但限于自身的条件,有时无法聘请律师,请问要怎么办? 2016-05-17 10:01:04
这个问题确实存在,大部分务工人员对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了解甚少。对于这样的问题,在现实的工作中确实经常碰到。劳动者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导致其在维权过程中面临困境。对此,我们的建议是,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可以直接向区司法援助机构提出申请,通过法律援助的模式,帮助自己更好的维权。 2016-05-17 10:10:33
目前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制还是偏于传统化,流程较为复杂,劳动者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了解相关的政策,请问是不是会有更为简便一点的方式? 2016-05-17 10:11:01
你提的建议很好,考虑到现代社会信息化较为普遍的现状,我们的仲裁工作也要紧密的与现实结合,实现与时俱进。下一步,我们打算利用目前广泛使用的微信软件,开发集政策宣传、争议调解处理、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微信公众号,为大家提供更为人性化的服务,也欢迎大家多多关注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以帮助我们不断完善自身。 2016-05-17 10:17:13
乡镇街道的劳动所在日常的调解中,有些流程并不是很规范,请问下一步要如何规范?  2016-05-17 10:17:26
目前省、市人社部门对基层调解工作相当重视,主要也是出于让一些案件尽量在基层予以处理。为此,市人社局已将创建基层调解中心列为今年的工作重点。新北区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以创建调解中心为抓手,规范乡镇简易案件调处的流程及制度,同时规范各类法律文书的运用。通过基层调解平台的创建及不断完善,使简单劳资纠纷能及时在基层一级得到有效化解。 2016-05-17 10:21:23
现在有些案件,特别是那些经营状况较差的企业中发生的争议,处理流程有时较长,不利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对此宗局长是怎么看的? 2016-05-17 10:21:44
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但我们的仲裁工作需要严格的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来操作,如果程序不当,将很可能导致整个案件出现错误。比如在案件相关文书的送达中,客观上确实存在着因企业搬迁、关闭等情形,这将会导致文书无法正常送达。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只能采取公告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是影响了案件的审理时间,但这是为了保障整个案件审理程序的合法,也希望大家能给予理解。 2016-05-17 10:24:28
你这属于工伤待遇的争议。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及《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办法》等规定,劳动者发生工伤后,依法享有诸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待遇;如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劳动者则还可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鉴于你工伤及伤残等级的事实,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等,直接申请仲裁。我们受理你的申请后,会依法予以处理。 2016-05-17 10:30:52
我是一名来常务工人员,去年10月份在工作中发生了事故,导致右手受伤。现我已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结论也已经拿到,但单位现在不肯赔偿,而且单位也没有给我交金,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6-05-17 10:24:38
好的,因为时间关系,今天我们的在线访谈快要接近尾声了。在节目最后,宗局长还有什么话要跟网友们说吗? 2016-05-17 10:31:14
非常感谢各位网友对新北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来信来电与我们联系,谢谢大家。 2016-05-17 10:32:38
好的,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也非常感谢宗局长在百忙中参加我们这个节目。还有个别网友的问题没有来得及回答,我们会在访谈结束后再给予回答,本次访谈到此结束,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2016-05-17 10: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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