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下午好,感谢大家关注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访谈的主题是“常州市水利工程 建设信用管理”相关内容,访谈邀请到常州市水利局副局长赵亮,常州市水利局水利建设管理处负责人时留海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踊跃参与。请各位领导和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2018-08-23 15:01:27 |
赵亮: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有机会做客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和大家进行线上交流,也欢迎大家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8-08-23 15:02:26 |
时留海: 各位网友好,很高兴和大家一起交流,欢迎大家踊跃参与! 2018-08-23 15:02:42 |
主持人: 好的,今天的在线交流时间约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提问: 2018-08-23 15:04:58 |
网友_小雨点2016: 请问市水利局领导,新修订的《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2018-08-23 15:06:06 |
赵亮: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适应我市水利建设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 2018-08-23 15:07:46 |
赵亮: 依据《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江苏省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 2018-08-23 15:09:43 |
赵亮: 结合我市实际,对原《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改完善。 2018-08-23 15:10:41 |
网友_haippy2201: 请问新修订的《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什么时候颁布施行? 2018-08-23 15:11:49 |
时留海: 2017年,江苏省水利厅以苏水规〔2017〕1号文件重新制定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原《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水利建设市场需求,与上级关于落实水利建设市场的要求严重不适应, 2018-08-23 15:13:52 |
时留海: 为了更好地落实上级新颁布的信用要求,我局去年下半年就开始着手起草新的信用管理制度,在省水利厅的指导下,征求了我市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及部分水利从业单位,几经易稿,制定了《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常水规〔2018〕1号),于2018年6月1日正式施行。 2018-08-23 15:16:01 |
时留海: 新出台的暂行办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市开展水利建设信用管理经验基础上颁布的,制定的宗旨是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管理,更好地培育常州水利建设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2018-08-23 15:17:15 |
网友_野百合: 请问《暂行办法》对从业单位有哪些要求? 2018-08-23 15:18:08 |
赵亮: 《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基于2个方面: 2018-08-23 15:19:51 |
赵亮: 一是针对施工单项合同总价(或批复概算中的建安费与设备采购预算费用之和)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施工总工期超过45天的。或者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总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者勘察、设计、监理、质量检测等咨询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总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018-08-23 15:20:47 |
赵亮: 二是初步设计由辖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审批,或辖市(区)及以上投资大于50%(含50%)的水利工程项目。 2018-08-23 15:21:39 |
赵亮: 从业单位要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方面条件的适用本《暂行办法》。也就是本《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内容。 2018-08-23 15:22:35 |
网友_咕咚2: 请问到常州来承揽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进行信用档案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2018-08-23 15:25:45 |
赵亮: 这位网友您好,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2018-08-23 15:26:38 |
赵亮: 主要提供5个方面的资料,具体包括:一是提供从业单位基本情况;二是提供主要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三是提供从业单位在建项目履约考核记录;四是从业单位受到有关政府或者行政主管部门的奖励、表彰记录;五是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受到有关政府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以及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不良记录。 2018-08-23 15:27:16 |
赵亮: 从业单位基本情况、主要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由从业单位负责填报并报市水利局备案。从业单位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新。 2018-08-23 15:28:38 |
网友_会跳舞的猪猪侠: 请问从业单位需要在什么时间进行信用档案备案? 2018-08-23 15:31:31 |
时留海: 这位网友好! 2018-08-23 15:31:55 |
时留海: 从业单位应当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进行信用备案建立信用档案。采用直接发包的项目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建立信用档案。对曾经在我市承接过水利工程的从业单位,需要所在辖市(区)出具的参与本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的奖励、处罚等信息,或者由所在辖市(区)提供从其他有关部门采集的奖励、处罚等信息及时报送给市水利局,记入信用档案。 2018-08-23 15:33:30 |
网友_朝天椒: 请问这个《暂行办法》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2018-08-23 15:36:57 |
赵亮: 网友您好。主要包括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管理权限;信用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办法;履约考核的程序及要求;信用等级的划分和评审;信用等级的应用和管理;信用等级评审的纪律等有关内容。 2018-08-23 15:38:02 |
赵亮: 本次修订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完善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管理制度;二是调整了信用管理范围;三是扩大了信用等级的划分;四是明确了信用等级分的权重比;五是扩大信用评价信息的应用范围,将信用分直接与招投标挂钩,切实在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中大力推行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六是在履约的考核方式上引进“双随机”制度。 2018-08-23 15:40:08 |
网友_雨后天晴: 请问如何对水利从业单位开展履约考核? 2018-08-23 15:47:07 |
赵亮: 网友您好! 2018-08-23 15:47:41 |
赵亮: 履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以项目的中标合同为考核单元,满分为100分。要求严肃考核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各级考核应对施工现场和台账资料进行全面核查,据实打分。 2018-08-23 15:48:20 |
网友_青果: 请问对从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的信用分值如何界定呢? 2018-08-23 15:50:03 |
时留海: 这位网友您好! 2018-08-23 15:52:05 |
时留海: 《暂行办法》第29条明确规定: 2018-08-23 15:52:51 |
时留海: 如果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从业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时,按照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较低的从业单位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2018-08-23 15:54:04 |
主持人: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也感谢领导们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18-08-23 15:58:53 |
赵亮: 感谢各位网友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大家以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水利事业,谢谢! 2018-08-23 15:5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