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武进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武进区住建局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三个武进”建设的年度目标任务,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建设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团结拼搏、克难求进、扎实工作,开创了武进城乡发展的新面貌。今天我们特地邀请了武进区住建局的领导与网友们进行在线交流,下面首先请领导为大家作自我介绍 2011-12-12 14:01:00 |
繆冬生: 大家好,我是武进区住建局副局长繆冬生。 2011-12-12 14:02:00 |
鲁东: 大家好,我是武进区住建局公用事业科科长、区燃管处主任鲁东。 2011-12-12 14:04:00 |
曹勇 : 大家好,我是武进区开发办主任曹勇。 2011-12-12 14:05:00 |
主持人: 好的,今天的在线交流时间约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提问! 2011-12-12 14:06:00 |
木木: 前段时间不管是报纸上还是网络上都说花园街北延工程在今年动工在2012年9月完工。到现在都没有声音,是不是不搞了,还是没有钱暂时不搞。希望正面回复。 2011-12-12 14:07:00 |
曹勇 : 花园街北延工程目前已基本完成方案设计,正在细化实施方案,待方案完成,条件成熟后将立即进行实施。 2011-12-12 14:08:00 |
叮当: 局长你好! 我在2000年买了武进余巷的一所老房子,当时没有进行房产证过户,我现在想办房产证过户,请问需要哪些手续?谢谢! 2011-12-12 14:09:00 |
繆冬生: 你好,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登记以申请为原则。因此,办理房产证应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信中所说的余巷老房子如果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另外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如果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若您符合登记办法规定即可携上述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提出申请。具体情况也可拨打电话86310422进行详细咨询。 2011-12-12 14:13:00 |
午后阳光: 去年9月份马杭桥就被封闭了,至今未修!广电东路马杭段改造也一直没有开始向青洋路进行延伸。请问贵局马杭桥何时进行改造,广电东路马杭段(从夏城路至青洋路)何时开始改造?! 2011-12-12 14:14:00 |
鲁东: 因青洋路高架施工,大量交通车辆从广电东路分流,马杭桥承担了过多的荷载,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出于安全考虑,去年9月马杭桥禁止机动车通行。我局已将广电东路改造工程列入改造计划,并于去年底开始启动实施,夏城路至马杭路段改造即将完工,并开放交通,马杭路至青洋路段将根据拆迁进度安排道路施工,届时将新建一座大桥代替老马杭桥。 2011-12-12 14:17:00 |
小小鱼: 现在住宅小区越来越多,大家对小区的生活环境也越来越重视,我们老百姓一辈子攒的钱买一套房子不容易,请问你们对开发小区的绿化数量和质量有什么要求吗? 2011-12-12 14:18:00 |
鲁东: 通常规划部门会对开发小区的绿地率有明确规定,我们局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小区综合验收之前先期进行绿化单项验收,如经验收绿地率达不到规划部门规定的指标,将不予发放验收合格通知书。对确因条件限制而规划绿化安排不足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其缺额绿地面积进行易地绿化,由建设单位补偿易地绿化的相关费用。今年,区政府为了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附属绿化的品质,要求各建设单位在实施建设前先上报绿化景观方案,由我局建设科组织评审,对评审未通过的按要求进行整改,对评审通过的景观方案加盖公章,届时将按加盖公章的方案进行绿化景观验收。 2011-12-12 14:22:00 |
止水: 龙江路高架南延工程确实是一项惠民工程,但为什么不能与高架一期进行互通,让百姓出行享受更多便利? 2011-12-12 14:23:00 |
繆冬生: 龙江路高架南延工程规划设计时,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规划设计了龙江路高架南延工程与一期工程之间的全互通立交,但在具体实施龙江路高架南延工程时,因考虑到以下三方面的因素,暂未实施全互通立交:一是全互通立交涉及50万伏高压线抬高或迁移,实施难度较大,所需时间较长,影响工程进度;二是如实施全互通改造,将影响龙江路高架一期的车辆通行;三是龙江路高架南延工程实施后已经可以满足目前的交通需求。今后,根据发展需要,将按照既定规划适时实施龙江路高架南延工程与龙江路高架一期工程的全互通立交改造。 2011-12-12 14:27:00 |
老张 : 我家在雪堰镇,现在南京工作,父母在雪堰老家中,现老家对门翻建房屋,原来是平房,现已动工几周,据说要建4-6层,严重影响我家采光,特咨询,农村老房翻新是否需要办理手续,如需要,是什么手续?如对方无手续,我们如何举报?如有手续,但影响我家采光,如何投诉?谢谢! 2011-12-12 14:28:00 |
曹勇 : 您好,农村民房翻建,需到所在镇国土、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有问题投诉,建议您和雪堰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和雪堰镇国土所联系。 2011-12-12 14:30:00 |
湘云: 最近延政东路在建设人行道系统,但是我看到人行到全部用的是那种红色的砖,那个砖颜色是满好看的,但是有个缺点容易沾染灰尘,并且一到下雨天容易打滑,而且如果雨水没干透,容易出现青泥胎.所以我希望贵部门在御城小区的边缘铺设可以考虑那种跟延政中路一致的花岗岩,这样可以跟延政中路保持一致,毕竟这个是长远的工程.另外我建议,行道树不要用那种银杏树,那种树木到秋天落叶很多,打扫的力度很大,而且到冬天光秃秃的,非常难看,还是希望种一些跟延政中路那样的高大的香樟树.这样可以整条延政路的景观保持一致,谢谢! 2011-12-12 14:32:00 |
鲁东: 这位网友你好,首先谢谢你对市政工作的关心。延政东路景观提升工程选用的道板砖是陶土砖,其坚固耐磨性和吸湿透水性均优于花岗岩,雨天路面不易形成积水,材质方面也更加环保安全,更符合绿色生态城市的建设要求。同事,该工程实施前,对绿化景观提升进行了专业的规划方案设计,选择银杏树,是考虑到其树形美观优雅,秋季色彩也比较有特色,与延政东路周边建筑群基调比较符合,选其作为行道树更能彰显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形象。 2011-12-12 14:36:00 |
龙三太: 嘉泽镇姬山村委顾家村是否在花博会拆迁范围内,拆迁是否合法??? 2011-12-12 14:37:00 |
曹勇 : 根据市、区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办法,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拆迁主管部门为国土部门,各镇人民政府为拆迁实施的责任主体。此外,经核实,姬山村委顾家村拆迁属花博会的工程配套及镇区改造配套项目拆迁。 2011-12-12 14:39:00 |
乔乔: 安置小区的房产证说是5年就能拿到的,但是现在很多超过5年的拆迁户都没拿到,我想问一下领导,拆迁户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 2011-12-12 14:40:00 |
繆冬生: 你好,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和拆迁量的增大,武进区相继建造了大量安置房供被拆迁户安置使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置房的产权证办理工作,已专题组织对全区安置房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和调查,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正在按照“成熟一个立即办理一个”的原则,加快推进安置房办证工作,切实维护好被拆迁户的利益。 2011-12-12 14:43:00 |
蓝天: 区政府给予低收入人群购买10万元补贴,如父母请子女中一人出资帮助父母购买,房产证上是否可同时写父母和出资子女的姓名?如不能,有没有什么办法保障替父母出资的子女的权益? 2011-12-12 14:44:00 |
繆冬生: 根据武进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政策相关规定,只能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补贴的申请人为房屋所有权证的登记申请人,申请人的子女不是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能参与房产登记。子女借钱给父母购买住房与父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是两个不同的民事行为,两者并没有法律上必然的联系,父母、子女间可以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定归还期限、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还可以申请公证。具体情况也可向武进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咨询。电话:86310425、86312181。 2011-12-12 14:48:00 |
风景: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有哪些保障措施啊? 2011-12-12 14:49:00 |
鲁东: 申请条件为:1、具有武进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140元(含)以下;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主要为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1、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为:持有效低保证或特困证的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2元;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0元。单人家庭按1.5倍的标准补贴。2、实物配租的保障范围为:武进城区范围持有有效低保证或特困证、其他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并享受租金补贴1年(含)以上的无房申请家庭,根据房源的筹集情况、申请家庭的困难程度,按实际申请逐步调整为实物配租。 2011-12-12 14:54:00 |
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啊?如何保障? 2011-12-12 14:55:00 |
曹勇 : 申请条件为:1、具有武进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单身未婚家庭;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4、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190元(含)以下。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采用货币化补贴的方式,补贴标准为每户10万元。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户只能享受一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货币补贴。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在本区及钟楼区、天宁区、新北区、戚墅堰区范围内选购新建成套普通商品房(面积60-144㎡)。 2011-12-12 14:59:00 |
主持人: 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感谢嘉宾们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11-12-12 15:0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