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阶段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地方金融机构有何监管措施?
未来,市金融监管局将稳步落实各项业务规程,严格执行监管检查廉政纪律“八不准”;依据监管实施细则,加强属地监管责任,探索下放监管权限,促成各级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推进政府性担保体系建设,优化政银担产品,加大对融资担保公司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公开统一发布监管评级高、运作规范的小贷公司名单;成立地方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广泛吸收融资担保、小贷、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资源参与,加强行业自律;主动“请进来、走出去”,组织全市相关人员进行《监管检查工作规程》《行业监管工作细则》等相关培训学习,开展市场退出合作机制建设,全面提升金融监管水平。
1/1条,1/1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