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法律责任如何划分?
根据“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市行政审批局与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边界对具体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市行政审批局对外负总责,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业精湛、熟悉情况、作风优良的业务和技术骨干人员配合开展工作,并对选派人员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完成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工作的行为负责。依据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选派的人员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完成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工作所作出的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变更或撤销的,以及行政诉讼败诉的,依据败诉原因并对照部门职责,由相应部门承担相应环节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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