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如何做好接收安置工作?
我们目前围绕“全周期+人性化”,做好接收安置。探索打造从退役到就业创业等不同阶段的全周期管理模式,实现接收工作预备役登记、组织关系接转、社保接续、信息采集等“一站式”服务;加强退役军人岗位筹集,突出人岗相适;强化廉洁安置、阳光安置,高标准高质量做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
《保障法》在退役军人的移交接收上有哪些规定?
《保障法》第二章“移交接收”中明确,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应当将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地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退役军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军队出具的退役证明到安置地报到,并对档案移交、户口登记、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作了规定。退役军人移交接收过程中,发生与其服现役有关的问题,由原所在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其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政府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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