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准备开业了,一定要办理住房公积金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办理登记手续需要带以下材料:1.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一式一份);3.《常州市单位住房公积金委托扣款缴存协议书》(一式二份)。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常州市单位住房公积金委托扣款缴存协议书》可以到公积金中心窗口领取, 也可以在常州公积金网站“下载专栏”板块的“单位业务”中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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