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眭伟新:结合你的情况,有两个政策需要先说明一下。一个是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二是《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明确规定:为保证义务教育顺利实施,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不留级制度。该家长从宿迁老家转到武进来读书时,应向转入学校提供原学校真实的就读材料,并及时办理转学。学生休学的办理有明确的要求: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一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报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准予休学(网上办理时学校需要上传家长申请和医院的休学书)。休学期间不得转学。针对你现在的情况,你孩子的学籍仍在老家学校,而且据你讲在老家学校读初一时生过病。建议你向老家学校提供材料补办休学,休学期满后,再及时与现在就读学校联系办理转学。 |
网友_耀武扬威:我是苏北的,来武进打工十多年了,以前孩子一直在武进读的小学和初中,2013年参加了武进这边的中考,发挥的不好,只考了490多分,武进这边没有高中录取他,后来通过努力被老家的一所民办三星级高中录取了。但是,我们一家一直在武进这边,孩子一个人在老家,不太放心,想把孩子转到湟里高中,也去咨询过,答复是不符合条件,不能转学。我想问问为什么不能转学? |
眭伟新: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高中有以下七种情况不能办理转学:①属同一招生区域学校之间的转学行为;②民办学校向公办学校转学(转入地无民办学校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③本省低星级学校向本省高星级学校转学(转入地无对应学校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④未达到转入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本招生区域初中毕业生,通过其他途径转入该校;⑤外省初中毕业、外省非重点高中录取后向本省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转学;⑥在休学期间的。⑦高三年级第二学期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结合你讲的情况,你的孩子达到了其中三条,即1.民办学校向公办学校转学。对方是民办高中,湟里高中是公办高中。2. 低星级学校向高星级学校转学。对方是三星级高中,湟里高中是四星级高中。3.未达到转入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本招生区域初中毕业生,通过其他途径转入该校。你孩子2013年在武进参加中考的分数是490多分,没有达到500的最低控制线。所以湟里高中的答复是正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