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请问减负增效后,准入的城乡社区盖章证明项目有哪些呢?
答:1在职党员干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情况证明 2流动人员子女入学需要社区出具当事人居住一年以上证明 3学生寒暑假参加社区活动情况证明 4学生申请学杂费减免、助学金补助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5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居民基本情况证明 6申请高龄津贴资格核实证明 7居民申请法律援助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8矫正对象在社区服务情况证明 9法律援助赡养案件中子女赡养老人的情况证明 10法律援助离婚案件中存在家暴、虐待、遗弃、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证明(仅限于社区知情的情况下可出具证明) 11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属地接受证明 12有物业管理小区未成立业委会申请动用公共维修基金,需要社区出具小区公共部位需要维修、本小区三分之二居民同意、申请公共维修基金委托书、施工完成后费用验收审计的证明 13婚育情况核实证明,申请病残儿童鉴定情况核实证明 14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计生公益金、一次性奖励金等家庭基本情况核实证明 15户口登记在社区集体户的居民基本情况核实 16无工作单位的低收入劳模家庭需要社区出具生活困难证明 17申报特困职工家庭出具家庭成员生活困难证明 18申请各类红十字会公益(基金)项目资助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19当事人亲属已出具亲笔委托书需要社区出具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书是本人出具和委托人户口所在地证明 20居民申请阶梯用水需要社区出具户籍人口和实际居住人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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