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证我市的地方立法质量?
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两年多来,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建立健全了计划立项、调研起草、审查协调、审议发布等相关工作机制。对涉及民生、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立法项目,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市民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发挥专家作用,组建了市政府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对专业性较强的草案送审稿进行论证;增强立法的操作性,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辖市区政府的不同意见、建议。经审查后条件成熟的,由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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