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目前各级审计机关在政府投资审计实际操作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履职定位不符合规定。在投资审计中,审计人员主要忙于对各种工程材料价格的审计,忙于参加各种讨论会、论证会、协调会、评审会,从事的是“管理员”、“运动员”的事务,而不是履行“监督员”、“裁判员”的职责,工作中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并存,职责不明、责任不清。二是审计专业力量不足。截止2017年底,全市审计机关共有审计人员215人,其中从事投资审计的工程专业人员27人,市局一半,其他辖市、区审计局平均2 人,2017年全市开展审计投资项目184个。尽管各级审计机关采取聘请社会中介、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投资审计专业力量不足的压力,但任务重、人手少的矛盾依然突出,难以满足投资审计的需求。三是审计内容相对单一。主要以工程造价审核为主,辖市、区审计局的投资审计基本上全是工程造价审核和工程结算审计,按规定应当审计的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投资融资、征收拆迁、民生保障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执行情况,建设程序和手续审核审批情况,合同、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建设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以及项目投资绩效情况等,基本不审。四是中介机构聘用行为不够规范。有的区审计局向建设单位推荐使用中介机构,有的区审计局全权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审计。个别审计机关对受聘(受托)机构(人员)管理监督不严格,导致审计质量或廉政问题;有的由项目业主或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机关外聘的中介机构的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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