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资料显示,一季度我市全社会用电量达7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8%,增幅比前两个月提高3.4个百分点,在全省排位由前两个月的第7位前移至第4位。 其中工业用电5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7%,增幅较前两个月提升3.1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3位,较上月前移4位;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9%,增速较前两个月提高5.9个百分点。
(统计局能源处:张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