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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启动第三轮统计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2-04-01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统计督查工作实行市、县(辖市区)联动,市局制订工作方案,辖市区自行组织开展,统一模式、统一要求,鼓励自查自纠,倡导诚信统计,自2006年开始,已经进行了二轮。实践证明,这种检查方式,无论在形式上还是效果上都比较理想,达到了统计基础不断加强,统计内外部环境不断改善、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的目的。今年在建设四大工程实施企业一套表的形势下,常州市局根据2012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统计监督检查计划,于328下发了《常州市第三轮统计督查实施方案》,意味着第三轮统计调查工作正式启动。

《方案》明确了督查目的和原则,对督查内容和三年计划进行了安排,要求各辖市区和市局相关处室在工作中必须做到三点,一是加强领导。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第三轮统计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责任制,制定统计督查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二是规范程序。要严格按照统计监督检查的程序操作。包括检查前的准备工作、预先告知被检查单位、验收评估和反馈意见等。三是按照实施步骤操作。根据督查制度规定,在被督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上级督查工作小组到被督查单位进行检查核实,并进行数据质量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方案》还对督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提出了工作规定,要求被督查单位应如实提供真实、准确的情况,不得阻挠或变相阻挠督查工作,不得欺骗、误导督查人员,如有发现,将依法严肃查处;要求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恪守统计职业道德,严格执行统计方法制度和督查制度的规定。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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