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对基本现代化建设成果满意度”这一项公众评判指标,主要反映人民群众对基本现代化建设成果的认可程度,由上级统计部门电话访问取得,目标值为70%以上,实行一票否决制。为进一步了解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各界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的知晓度、认可度以及满意度,分析现代化进程中的薄弱环节,及时跟踪监测进度情况,为上级验收作好准备,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近日,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常州市基本现代化满意度”调查活动。 文件明确由市统计局组织实施,各辖市、区协调配合。文件从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式、工作安排、相关要求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2012—2015年期间,将开展6次基本现代化满意度调查活动;同时强调各辖市、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基本现代化满意度调查工作,切实加强对调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强化组织推进,确保调查活动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