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核查是经济普查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能准确界定普查对象,规范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等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界定联网直报和非联网直报单位,为普查业务培训、PDA登记采集数据提供依据。为保证全市三经普工作顺利推进,近日,常州市经普办制定并印发《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核查方案》。 《方案》共分七个部分,即单位核查实施办法,核查表式、指标解释、填报示意图,核查工作用表表式,普查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规定,普查工作细则,单位核查底册整理及使用说明,单位核查资料管理办法。明确了全市单位核查的原则、核查对象和内容、核查工作流程、时间安排等,并对核查底册整理及资料管理等进行了统一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