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常州市全社会用电量40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其中,全市工业用电量32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全社会用电量和工业用电量增速分列全省第9位、第5位。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5%,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0.7%;第二产业用电量32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80.5%;第三产业用电量4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0.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0%,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8.4%。
(统计局能源处:曹秀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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