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常州市全社会用电量131.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增速比一季度提高2.3个百分点。其中,全市工业用电量101.4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1%,降幅比一季度缩小4.2个百分点。用电增速在全省排位比一季度有所提升,1-4月,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在全省列第10位,工业用电量增速列第9位,分别比一季度提升1位和2位。
从三次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情况看,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城乡居民用电量增速较快,第二产业用电量依然呈下降态势,但降幅明显趋缓。1-4月,第一产业用电量0.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9%;第三产业用电量14.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城乡居民用电量13.85,同比增长15.1%。第二产业用电量102.2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3%,降幅比一季度缩小4.2个百分点。
(统计局能源处:曹秀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