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文旅要闻 >> 内容

我市9项考古调查、勘探及发掘项目验收通过

发布时间:2021-10-21  来源:常州市考古研究所  浏览次数: 字号:【

2021年10月18-19日,江苏省文物局组织来自南京博物院、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市考古研究所的专家对常州市考古研究所承担的常州市钟楼区龙江路东侧、星园路南侧HX021402-01、HX021404地块考古调查勘探,常州市红星分区HX021503-01地块考古调查勘探等6处考古调查、勘探项目以及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高级中学项目工程工地遗址,中吴大道北侧、白云南路西侧地块考古发掘等3处考古发掘项目进行了验收。

依据国家文物局《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要求,专家组一行查勘了考古现场、抽验了部分探孔、检查了考古资料,并于19日在常州市考古研究所会议室听取了项目负责人的汇报。经过认真评议,本次验收的9个考古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

本次验收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项目申报手续完备,组织管理规范,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可行,资料记录齐备,符合考古工作规程要求。

新北区金府路南、孟河大道西侧项目工程工地遗址发现了商周、六朝和明清时期文物遗存;龙城高级中学项目工程工地遗址发现了新石器时期以及宋明清时期的各类文物遗存;中吴大道北侧、白云南路西侧地块发现了六朝、五代、宋明清各时期的文物遗存;通过考古发掘,对这些文物遗存进行了全面清理,提取了相关资料,地块内已不存在已探明的需要原址保护的文物遗存,也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两线”范围。专家建议龙城高级中学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考古成果的展示,发挥文物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

其余考古调查、勘探项目未发现文物遗存。鉴于地下文物埋藏的复杂性和考古手段的局限性,专家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应及时上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市考古所)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4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