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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护苗”不“放假” 常州市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公布

发布时间:2024-08-15  来源:文广旅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暑假期间,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全省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暑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并公布常州市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2023-2024),加强“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呼吁全社会共同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精细部署推动,压紧压实责任链。常州市文化执法支队提前安排部署,结合未成年人暑期活动规律,制定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组织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精准专项整治,织牢织密监督网。重点整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营业性演出和剧本娱乐场所涉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开展艺术培训机构专项检查,加强文化市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加大网络直播、网络视频等平台检查频次,全面提高暑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精心宣传教育,弹响弹好防范弦。开展“未爱成长·护苗童行”进校园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抵制各类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从2023年以来办结的40余起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案件中,精心筛选10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进一步震慑违法行为,警示相关行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案例一 常州某剧本娱乐场所提供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娱乐产品案(入选省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关键词:剧本娱乐 引诱自杀

案情概要:2024年6月,执法人员根据线索检查发现,常州某密室剧本杀场所经营的《阴山鬼校》的18+密室主题的剧本,传播招魂、上吊自杀等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经调查,该场所接纳5名未成年人参与了该剧本娱乐活动,并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了一定危害。为加强对剧本娱乐行业的监管,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执法人员参考相关部门指导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相应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兴娱乐形式日益流行,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参与其中。一些密室主题和剧本含有自杀、恐怖、色情、暴力、迷信等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通过严格执法、及时惩处违法行为,体现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决心和行动力,传达了对涉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文化娱乐产品“零容忍”的态度。同时也警示了行业从业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给未成年人的娱乐活动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案例二 常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出版物进口业务案

关键词:漫威 漫画期刊 暴力 海淘

案情概要:2023年9月,执法人员对名为“XX之家”的淘宝店铺进行远程勘验,店铺内主要销售美国漫威和DC公司的境外漫画期刊,部分漫画内容充斥不适宜未成年人的暴力、血腥元素。经调查,“XX之家”淘宝店铺内销售的漫画期刊是当事人从境外网站非法购入。当事人通过境外网站购买了175本美国漫画期刊,均已通过“XX之家”淘宝店铺出售。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当事人相应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随着海外动漫影视及其衍生作品的大量传播,在未成年人群体中产生了广泛影响。不法商家为一己私利,未经审核,擅自从国外进口一些充斥不适宜未成年人的暴力、血腥、色情等元素的漫画期刊,极大危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执法部门通过行政处罚,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全力守好“文化国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案件三 常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案

关键词:网络游戏 防沉迷

案情概要:2023年2月,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常州某公司在其网站上运营网络游戏《葬魂之诗》,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未查询到相关审批信息。经查,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葬魂之诗》,违反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当事人相应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网络游戏具有一定的成瘾性,未成年人好奇心强、自制力相对较弱,容易沉迷游戏无法自拔。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无证网络游戏大多无需身份认证,不设防沉迷措施,缺乏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致使不少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执法部门通过行政处罚让违法者牢记教训,有效治理了网游乱象,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为他们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游戏空间。


案件四 常州市某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案

关键词:网吧  接纳未成年人

案情概要:2023年11月,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常州市某网吧进行检查,发现该网吧15号机有一名顾客韦某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经询问,发现其未满十八周岁。执法人员通过属地派出所调取了韦某的身份信息,确认韦某在该网吧消费时,尚未满十八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该网吧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未成年人独自‌在网吧上网,‌缺乏家人、老师等成年人监管,无法辨别不良网络信息,容易对网络产生依赖,‌沉迷网络世界,导致自我封闭、偏执、冷漠等不健康的心理状态。执法部门加执法力度,有效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合力依法打击、惩处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警示广大经营者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共同助力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携手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案例 溧阳某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案

关键词:歌舞娱乐场所 接纳未成年人

案情概要:2024年5月,溧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溧阳某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接纳了2名未成年人进入消费,经查询2名未成年人通过网络渠道购买该场所的消费券进行消费,场所工作人员未对其身份进行核查。该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当事人相应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歌舞娱乐场所的环境、氛围、娱乐方式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一定影响,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管理,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未成年人也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拒绝参与不符合其年龄的娱乐活动。


案件六 龙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案

关键词:侵权盗版 教辅 行刑衔接

案情概要:2024年5月,执法人员依据举报线索对龙某某经营的店铺进行检查。发现多台快印机、装订机等设备及出版物散页、封面等半成品。经查,龙某某实际经营多家拼多多店铺,售卖包括《涂重点》等多种盗版教辅书籍。因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超过500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典型意义:教辅书籍类侵权盗版物看似成本低、售价低,但这些不严谨的盗版教辅书普遍存在印刷质量差、差错泛滥等现象,破坏出版市场版权秩序,严重误导学生学习认知,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未成年人学习成长极为不利。执法部门常抓不懈,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以“零容忍”态度持续出重拳严加打击、依法惩治,强化全社会维权意识,拒绝盗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案件七 某互联网信息技术常州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案

关键词:微信公众号 漫画 淫秽 低俗    

案情概要:2023年6月,执法人员对名为“XX书房”的微信公众号进行远程勘验,该公众号内链接的漫画书城中所登载的部分漫画人物对话淫辞秽语,内容画面“低俗辣眼”。经调查,当事人在未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注册了“XX书房”微信公众号,为用户提供漫画资源,并通过充值进行牟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当事人相应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成长阶段,是非辨别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不强,易成为网络非法内容的受害者。该公众号以青少年喜爱的漫画吸引用户,但未采取任何未成年人保护措施,提供的“耽美”题材内容低俗且对未成年人危害显著,严重侵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执法部门通过行政处罚,严肃规范市场,为互联网文化从业者敲响了警钟。


案例八 常州金坛区某游泳馆违法经营案

关键词:游泳馆 名录公示 安全

案情概要2023年8月,暑假期间,常州市金坛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游泳馆未将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名录及照片张贴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执法人员责令其及时整改。2023年8月18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游泳馆进行检查,发现场所负责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一旦发生危险,群众无法辨别、寻找现场救护人员。根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当事人相应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暑期是游泳场馆人流高峰期,大量中小学生会利用暑期时间参加培训、游泳活动,但相对技能水平较低,自救能力较差。部分游泳场所负责人缺乏行业自律和社会责任感,安全管理水平较低。部分游泳场所还存在救生员管理不规范、救护设施不足等问题,未成年人在游泳时的安全无法得到保证。通过查处此类违法行为将有效督促游泳场所规范经营,提高游泳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隐患。


案件九 武进高新区某文具店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关键词:校园周边 无证书店 教辅书

案情概要:2024年5月,执法人员对常州市武进区某小学周边的文具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文具店内的货架上,摆放着教辅教材、儿童读物等书籍出售,且店主无法提供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依法给予当事人相应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未成年人对有害出版物的辨别能力较低,校园周边无证书店售卖含有违禁内容的非法出版物、“口袋书”、不良儿童绘本及盗版教辅教材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查处出版物市场无证经营行为,有效规范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引导经营者提高认识、严守底线,自觉抵制各类损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低俗文化产品,进一步净化了我市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保证中小学生可以阅读到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好书,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案例 钟楼区北港某百货店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关键词:盲盒 拆卡 沉迷

案情概要2023年8月,执法人员发现“抖音APP”中名为“XX拆卡”的账号主要内容为拆各类卡片,美漫期刊等视频及直播,该店铺工商信息名称为钟楼区北港某百货店。当事人通过抖音APP,自2022年8月开始经营“XX拆卡”抖音店铺,主要售卖实物卡牌、各类盲盒等,并未领取相关许可证。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当事人相应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拆卡热潮近年来逐渐在未成年人中蔓延,不少未成年人也成为拆卡的“客户”,由于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缺乏足够的判断力、自制力,无法抵御售卖人员话术引导诱惑,容易沉迷拆卡无法自拔,不仅会影响他们的学业,还可能给家庭带来巨大经济负担。执法人员通过对本市拆卡直播间的整顿、查处,有利于加强对商家的监管,助力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营造一个纯净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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