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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6    来源:卫健委政策法规处  浏览次数:  字号:〖
 

 

2018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结合省卫健委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坚持强责任、补短板,切实提升卫生计生部门法治建设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获得感。在全省案例评查活动中3份案卷分获一、二、三等奖。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质量稳步提高

1.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定期上报并在网站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制定并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对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和其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审核程序,全年委主任会议依法对2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集体审议。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立卷归档和卷宗评查制度。制定《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

2.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完善《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市卫计委法律顾问专家智库,通过书面审查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法制顾问协助对合同招标、信息公开、涉法信访、争议事项、政策文件等提供法律指导意见。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采取内设、外聘或其他形式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协助防范各类风险。

3.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和程序规定,全年对全科医生、孟河医派、社会办医等三个文件进行了审查,做到应审尽审。

4.积极推进法治医院建设。组织到泰州学习法治医院建设,结合常州实际,制定下发《常州市法治医院建设实施方案》,明确20条法治医院建设基本标准,为现代医院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二、着力深化改革,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模式突破前行

1.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集中办。推进“进一门、集中办、高效批”改革,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依申请公共服务、其他权力共85项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二是不见面办。80%的卫生行政审批事项纳入不见面审批清单,医疗广告、医疗机构校验和变更等审批事项开展网上审批,切实打通行政审批改革“最后一公里”。三是就近办。梳理出辖市区、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10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作为全市第一批就近办事项,统一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和办理依据。

2.优化审批流程。启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规范报送电子证照,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完成医师、护士、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推行“证照分离”工作,通过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两种形式,对3项许可项目试行“证照分离”。制定不见面审批办事指南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现场审核要点,有效减少整改项目和整改时间。全面清理相关文件或规范中存在的各种无谓证明,进一步精简审批申报材料。

3.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组织对国务院收集的16项涉及医院服务、生育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和死亡证明四大类群众办事堵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查找存在问题,通过处室协调、上下联动,按照分类处理原则,对市及辖市区职责范围内的堵点事项改进服务、优化流程,全力畅通服务渠道。

三、坚持改革创新,公正文明执法环境不断

1.优化双随机抽查模式运行成效。针对双随机任务更重、时间更紧且基层“人少事多”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工作思路,加强双随机抽查与日常监督、各类专项、联运抽查统筹衔接,对同一检查对象多专业的随机抽查尽量一次性完成,同时做好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协调配合。

2.巩固深化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成果。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硬件的标准化,实现监督执法全流程可回溯管理。夯实硬件基础,持续加大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实时传输4G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等核心设备配置使用力度,市区同步推广使用省移动执法系统,在线自动生成执法文书。强化实践运用,将移动执法、执法记录仪使用等纳入常态化执法质量稽查,促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有效落实。

3.试点推行卫生监督信用评价工作。做好9大专业共计515家试点单位的卫生监督信用评价工作,逐步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综合监管体系。强化医疗行业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信用评价、严重失信惩戒管理及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等信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将“同一性质违法行为1年内受到卫生行政部门两次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列入严重失信惩戒名单,实施联动惩戒。

4.加快促进互联网与卫生监督深度融合。在强化移动执法终端使用,建成全国领先的覆盖全市17个点的饮用水在线监测网络和覆盖全市251家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管系统,实现饮用水水质、放射诊疗两大领域监督管理智能化、预警化基础上,以省在线监督监测试点为契机,进一步扩大在线监测、远程监控在卫生监督领域的应用,创新执法手段,提升监督效能和应急处置水平。

四、坚持透明运行,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不断完善

1.认真办理提案建议。共收到建议提案59件,提案内容主要针对医疗资源提升、医联体建设、中医药产业发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化、健康医疗信息化建设、早教托幼机构规范管理和母婴设施建设等方面,按计划全部答复完成。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卫生计生网站、三合一平台等渠道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医疗资源配置、办事指南等与公民密切相关的信息。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完善例行发布、应急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机制,做好卫生计生惠民工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企业持证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等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继续完善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处置医疗纠纷,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制度建设。

五、增强履职能力,法治能力水平持续提升

1.深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对三项行政执法制度、公平竞赛审查等重大法治工作亲自过问,对常州星明医院法人纠纷事项和部分民营机构的重大行政处罚等涉及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执法行为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和亲自督办。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委属事业单位将述法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中。建立委管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组织委新提拔的委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参加法律法规考试。

2.全面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利用法治培训班、机关微课堂、公务员学习网等载体和形式,对《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苏省献血条例》、行政许可、全面两孩政策、行政执法实务等法律法规等开展培训。市卫生监督所创新培训模式,以每月一讲的形式推出“蓝盾讲堂”系列知识讲座,举办各类培训班65期,培训人员3780人次(监督员623人次,管理相对人3157人次),全系统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学法制度体系和浓郁的学法氛围。

3.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中期评估组织,广泛深入开展“三节四时普法行”系列活动,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任务。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主动利用“健康常州”和各单位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重点围绕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制定颁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两孩政策、家庭发展政策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方便快捷向社会开展卫生计生法治宣传。

今年以来,我委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面临着新的挑战,在执法体系、执法能力、执法机制等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完善提升。2019年,我委将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建治政府的建设要求,增强工作的创造性和实效性,拓宽工作的新视墅、新境界,为推动全市卫生计生改革发展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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