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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知识5——中国内地文书送往国外使用时,如何办理认证程序?
发布日期:2021-12-15 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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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国内地有关机构出具的文书拟送往建交国使用时,如文书使用国要求领事认证,须由中国的领事认证机构先办理领事认证,再根据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电话:0519-85683334 邮编:213022
地址:中国江苏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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