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我们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提出科学发展观。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2006年3月,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十一五”时期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的十七大对新阶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了进一步的部署。科学发展观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是在准确把握世界发展趋势、认真总结我国发展经验、深入分析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提出的。进入21世纪后,我国面临的仍将是一个总体上有利于我国发展、但不利因素也可能增多的环境。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加快发展,就要把中国的发展放在世界的大局中来思考,发挥比较优势,把握有利条件,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努力取得发展的主动权。科学发展观反映了当代最新的发展理念,顺应了当今世界的发展潮流,是对人类社会发展经验的深刻总结和高度概括。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是科学发展观形成的历史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发展要求是科学发展观形成的现实依据。
科学发展观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深化,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决定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和基本模式,对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用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正确道路,是指导我们认识发展的根本观点和推进发展的根本方法。
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丰富发展内涵、创新发展观念、开拓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在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发展战略、发展动力、发展目的和发展要求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观点,初步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发展的系统理论,也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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