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编委4月1日印发《江苏省省级部门及中央驻苏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明确省安委会55家成员单位、16家省有关部门和中央驻苏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据省委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份清单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各类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编制,综合考虑部门是否具备行政权力、监管力量、技术手段等因素,明确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尽量做到“一件事一个部门管”“专业事专业部门管”。对于管理环节众多、难以由一个部门全链条监管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发挥省安委会11个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明确牵头部门,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加强对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逐步建立各层级分工负责,审批、监管、执法有效衔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其他行业管理部门相互配合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
省委编委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督查机制,加强联合监管执法,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资料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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