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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应急管理局向社会公开 “我为群众办实事”六项承诺
发布日期:2021-05-26    来源:天宁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办好实事的动能。近日,常州市天宁区应急管理局党支部向社会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六项承诺,着力激发全体党员“立足岗位办实事,守护安全当先锋”的使命责任意识。

一、坚持“两个至上”。以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训词为根本遵循,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努力方向,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建设红色“守夜人”队伍,不断推进应急管理改革,不断提升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美丽天宁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加强改进监管。加强企业“两员”培训和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宣传,不断构建安全责任体系,浓厚全社会讲安全抓安全的氛围。推动安全生产“五到位五落实”,持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强安全专家队伍建设,推动安全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三、严格规范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采取“授权+委托+联合”的方法拓宽监察执法渠道,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执法过程中,注重仪表端正、用语恰当、文明执法,将宣传教育与监察执法相结合,增强执法效果。

四、及时响应诉求。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严格值班值守,畅通群众来访渠道,对群众的诉求做到及时回应,认真办理。树牢问题导向,对工作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梳理,认真研究解决。坚持重信守诺,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办实事项目做到务期必成。

五、热情文明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不见面审批、限时办结等制度规定,做到文明服务、热情服务、规范服务。倡导志愿者精神,全局党员带头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六、树好廉实形象。严格执行《局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九不准”》规定,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严肃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问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整治庸懒散、推拖绕、“中梗阻”、不敢担当、不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树立应急管理人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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