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合执法主体和执法力量,构建简约高效、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12月15日下午,天宁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和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举行天宁区综合行政执法第一次联席会议。
会议解读了综合执法相关文件,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作为执法主体,在辖区范围内,集中行使烟花爆竹、城乡规划等行政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实现执法重心进一步下移,更好地激发基层治理的主观能动性。
会议推广了区应急管理局在安全生产执法大练兵活动中,探索形成的“第三方监督力量全过程参与现场执法”的典型做法,要求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树立底线思维,强化程序观念,全面落实“三项机制”要求,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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