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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方案 强化涉疫事故灾害现场应急救援防疫管理
发布日期:2022-03-28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市政府出台《常州市涉疫事故灾害现场应急救援防疫管理工作方案》,强化属地责任,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落实安全防护,优化工作流程,切实加强涉疫事故灾害现场应急救援防疫管理,确保应对处置行动规范安全、有力有序。

此方案适用于救援行动区域被划定为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救援行动地点为病例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点、重点人群集中居住地,救援接触对象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接、次密接人员,其他涉疫场所或可能接触潜在暴露人群四种情形。方案适用对象为除消防救援人员、医护人员以外的参与上述适用情形的现场救援工作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医护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方案明确了现场防疫管理的具体流程,分别为预案启动、场所设立、落实防护、行动规则、现场消杀、风险评估、分类管控、指导监督八个环节,逐一细化各环节的规范和要求,为涉疫事故灾害现场应急救援防疫管理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流程指导。

方案要求,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应对处置事故灾害的同时,按照本方案加强涉疫事故灾害现场应急救援防疫管理工作。方案强调,当地政府或应急专项指挥机构要把防疫工作纳入事故灾害处置工作方案,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一要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本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内设机构,建立多部门涉疫现场联动应急救援机制。各部门依据有关专项应急预案所明确的职责,对组织协调参与救援的队伍及工作人员的现场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卫健部门根据救援队伍的规模,调配感控医生,随队负责指导、评估救援现场的疫情防控、个人防护和环境消杀等工作。二要严格现场管理。救援指令下达后,各相关队伍须携带必要的防护装备赶赴现场,按指挥警戒区、管控区、封控区等区域要求采取对应级别的防护措施。科学合理地设立现场指挥部,依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制定《疫情期间消防救援队伍参加各类灾害事故处置行动要则》相关要求,做好现场消杀工作。严守行动规则,保持安全距离,优先使用喇叭、对讲机等设备保持联系。三要落实闭环管控。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等标准规范,加强救援人员风险评估,开展现场流调工作,科学合理地实施分类管控。卫健部门要加强对现场防疫管理的全程指导和监督。四要强化培训演练。加强疫情条件下应急救援科目的演练,提升在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救援防疫专业知识培训,建立救援人员健康监测制度,确保涉疫现场救援人员具备个体防护条件。

该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涉疫事故灾害现场应急救援防疫管理工作,有利于统筹做好涉疫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和新冠疫情防控,填补了我市公共卫生事件与事故灾害多重风险叠加时应对处置规范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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