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金坛区应急管理局联合金坛区检察院赴薛埠镇走访2家事故发生企业,薛埠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同志陪同参加走访活动。
走访人员听取了两家事故发生企业在事故发生以后落实整改措施情况,实地查看了生产作业现场并查阅了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记录。
金坛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张玲玲向参加走访活动的部门和事故企业详细解读最高检8号《检察建议书》的内容,要求事故发生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并举一反三,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自身特点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展全面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