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常州市中医医院
项目名称:常州市中医医院自制制剂委托配制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中药制剂具有历经临床长期反复实践、疗效确切的特点,是中医的特色优势所在。医院中药制剂作为临床医疗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继承传统,满足中医临床用药,推进医疗科研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一直以来,彰显医院临床经验与中医药特色的医院中医因疗效确切、使用方便、价格亲民而备受患者追随与支持。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常州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治疗特色优势,提高采购人中药制剂生产的规范性、质量的可控性,采购人积极推进中药制剂的委托配制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78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于2024年10月18日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只有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1家单位参与;第一次公开招标流标。2024年11月13日发布了第二次招标公告,仍然只有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1家单位参与,第二次公开招标流标。
因两次招标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本项目组织评标小组专家对该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专家小组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且整个招标流程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拟由公开招标转为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