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人民公园绿化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常州市人民公园内
服务要求:本项目绿化养护范围包括公园内所有乔灌木、攀援植物、草坪、地被、板块绿篱、花境、观赏草类、水生植物的日常养护、调整补植、高大乔木修剪及清园涂白等工作,特别是特色花卉绣球的养护。根据《常州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管理指引》相关要求,落实开放共享公园绿地养护措施及时做好植物的补植与调整,运用《常州市公园智慧管理服务平台》落实公园绿化内部巡查与整改,配合公园开展各类重大活动、应急抢险、公园管理标准化全覆盖以及其他临时任务等工作。
服务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8年1月19日,暂定3年,合同一年一签,管理期限内管理服务达到合同约定顺延条件的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承诺及合同约定服务标准执行,服务标准口径不一的,以“孰高原则”确定。
以项目中标金额为基数,100万元(含)以下部分1.5%,100-500万元费率0.8%,中标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此标准下浮30%;若计算标准低于3000元的,则按3000元收取。本项目服务费金额为11993.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公园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31号
联系人:刘怡芝
联系电话:88586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198号5栋202室
联系人:张见雨
联系电话:0519-88119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见雨
电话:0519-88119558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