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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涉磷行业企业专项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1  浏览数:  字号:〖

一、项目编号:JSZC-320404-SYZB-C2024-0047 

二、项目名称:钟楼区涉磷行业企业专项整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苏州恒致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1320582MA7KACFP5J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南二环路梁丰五金城2#3楼A5 81.51(均分制) 178100元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天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913204123236139600 常州市新北区科颖大厦9楼 74.83(均分制) 159950元

采购包3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龙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91320412MA1W4DUH5R 常州市天宁区黑牡丹科技园5幢 74.74(均分制) 158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钟楼区涉磷行业企业专项整治项目

服务范围:为贯彻落实《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常办发〔2023〕17号)《太湖流域涉磷企业专项整治方案(试行)》(苏太办〔2023〕30号,以下简称《省方案》)要求,持续推动我市涉磷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全面削减工业总磷污染排放,市太湖办9月28日下发了《常州市涉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常太办〔2023〕9号,以下简称《市方案》),明确了新一轮涉磷企业整治的具体要求。

服务要求:

1.涉磷整治工作培训宣传

成交供应商负责钟楼区涉磷整治宣传培训工作,培训对象主要是针对镇/街道涉磷相关工作人员、三方咨询服务单位及部分重点涉磷企业;培训分2阶段开展,第一阶段重点培训涉磷企业整治方案、一企一策编制要点等;第二阶段重点培训“一企一档”系统填报、涉磷整治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等内容。

2.涉磷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报告审核工作

成交供应商负责涉磷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报告审核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对各镇/街道涉磷企业“一企一策”方案中的分级分类正确性、涉磷工段判定完整性、水平衡和磷平衡准确性、整治措施完善性等信息进行审核,出具整治报告审核意见。

3.整治过程抽查督查工作

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涉磷企业整治过程开展的抽查督查,抽查比例按照A类涉磷企业50%,B类涉磷企业100%、C类涉磷企业100%开展,重点督查涉磷整治问题排查是否到位、涉磷整治措施是否能落实到位,同步督促涉磷整治工作进度等。

4.涉磷企业整治验收工作

成交供应商负责审核A、B类涉磷企业整治验收材料,重点审核是涉磷企业整治后是否满足验收要求、整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涉磷量及总磷削减量核算是否准确,并出具涉磷企业整治验收要点核查表。成交供应商负责对C类涉磷企业整治验收材料进行预验收。

5.“一企一档”涉磷系统审核工作

整治验收后的涉磷企业需更新填报“一企一档”涉磷系统,成交供应商负责审核涉磷企业的“一企一档”涉磷系统填报情况,重点核实系统填报数据与企业实际情况以及“一企一策”整治报告的相符性。

6.涉磷验收评估及相关总结编制工作

成交供应商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编制涉磷企业整治及验收相关工作总结。

7.涉磷企业原辅料、水样等抽测工作

对涉磷整治抽查、检查、验收确认等环节中存疑的原辅料、水样总磷浓度等开展必要的监测工作。

服务时间: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云飞、袁 金、周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差额费率:成交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为1.5%,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不含)至500万元(含)的为0.8%,成交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01包:3000元。

02包:3000元。

03包: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5楼

联系人:吴瀚

联系电话:888904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19-88818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0519-8881829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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