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常州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根据《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常州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暂行)》和《常州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操作办法(暂行)》的要求,现将2014年常州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具体项目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表中以政府采购方式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购买主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我市政府采购流程依法组织采购,项目起点金额按照政府采购目录执行。
二、对于已列入2014年常州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表中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购买单位应在每季末之前将已实施的项目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报送统计表。
三、对于未列入2014年常州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表中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购买单位在项目实施时应对照《常州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暂行)》按照上述要求报送统计表。
附件:1、2014年常州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
2、常州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统计表
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二O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购买公共服务项目.doc
附件2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