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存在歧义,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确认后,本次招标作流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东方新城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常州市经开区东方东路168号
联系人:丁主任
联系方式:0519-89863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清潭路85-2号
联系方式:19906113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 话:19906113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