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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江南运河管理范围划定(新北区段)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18-04-25  浏览数:  字号:〖
 

一、采购人名称:常州市新北区农业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江南运河管理范围划定(新北区段)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498300元。

四、采购项目情况说明:

按照《常州市水利局关于明确江南运河水利管理范围划定任务的通知》(常水管〔201744号)文件精神,常州市新北区农业局全面启动常州市江南运河程管理范围(新北区段)划定工作。20183月,项目实施方案通过了《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常州市江南运河管理范围划定(新北区段)实施方案的批复》(常水管〔201830号)。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项目的实施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根据《江苏省河湖河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招标文件编制技术部分要点》和《常州市江南运河程管理范围(新北区段)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明确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应同时具有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一般由国土部门下属测绘部门负责。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为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同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具备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资质满足项目要求,同时熟悉水利、国土、测绘领域的行业知识。

2)项目的涉密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要求,涉及地理信息资源安全保密,数据的产生、管理、发布必须具备一定的涉密能力。本项目中涉及到的基础控制测量成果、1:1000地形图数据、高分辨率的影像数据、坐标系统参数等属于国家保密成果,河道和水利工程中暨有的建设、溯源、权属资料为内部使用,均不适宜公开,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具有健全的保密机构、保密制度,并通过了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保密委的审核,满足本项目数据生产、管理、发布、保密要求。

3)项目要求成果数据、软件系统等成果需要与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和具体管理工作衔接。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长期从事国土资源科学研究,具备不动产数据整合及软件开发能力,便于项目后期数据成果与常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系统的无缝对接与工作协调。

4)项目的经费节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涉及基础控制测量成果获取、1:1000地形图数据采集和高分辨率的影像数据获取等基础测绘成果的采集建库工作。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拥有项目区现势性的基础测绘资料,可以为本项目免费提供基础数据,减少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获取经费。

5)项目的实施进度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于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矛盾多、时间节点强,如采用其他方式,将难以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如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可缩短前期准备时间,争取项目早日实施,确保在上级要求的时间点内完成任务。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技术人员雄厚、仪器设备充裕、注册资金保障能力强,承担过徐州市铜山区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省级试点项目以及南京市六合区、江宁区、徐州市铜山区等多地不动产试点工作,同时从事多项地籍调查与土地确权项目,具备了丰富的项目经验。

由于我区2016年度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项目由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实施,该项目具有连续性、涉密性等要求,建议由同一家单位完成。综合考虑以上因素,采购单位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拟定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珠江路700   

七、公示期限、联系方式: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853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519- 85163007

采购中心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519-85588160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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