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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16-09-19  浏览数:  字号:〖
 

常采单[2016]0103

一、采购单位: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项目。

二、采购项目: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项目,采购预算:116万元。

三、采购项目概况:

为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河湖功能和水利工程效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7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122号)文件的精神,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全面启动了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201633日,项目实施方案通过了市水利局组织的专家组评审。

根据《实施方案》总体安排,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今年要完成所辖区内16个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项目主要包括地形图测绘、控制测量、勘界定桩、数据建库和信息化等工作,涉及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专业,同时项目涉及大比例尺地形图数据、高分辨率航空影像和测绘控制成果等涉密基础地理信息资源。

四、采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根据《江苏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招标文件编制技术部分要点》和《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应同时具有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一般由国土部门下属有资质的测绘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项目涉及基础控制测量成果、1:1000地形图数据、高分辨率的影像数据、坐标系统参数和土地权属数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要求,实施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涉密条件;项目要求成果数据、软件系统等成果需要与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和管理工作衔接;综合以上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

五、专家论证意见:

综合从省水利厅对项目实施要求、项目涉密要求、项目成果后期对接和节省项目经费几个方面考虑,专家一致认为,本次管理范围线划界项目满足政府采购的唯一性条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吴生坚    常州市保密局

冯科伟    常州市农工办

管宏来    水利局监察室

徐梅芳    水利局财审处

潘敏峰    水利局基建处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 常州市基础地理勘测中心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3-1号。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6926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殷奇红 0519-85358170

财政部门联系人、电话:张志进 0519-8568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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