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政采2017-C1601(公)-028号
原常州市金坛区部分道路保洁市场化运营项目招标公告中第九条的第2点更正如下:
2、投标单位在报名前按最高金额240万元交纳的,可以报四个标段;如只想报一个标段,则交纳对应标段的车辆保证金;“车辆采购保证金”需在报名前缴纳到常州市金坛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指定账户:32001626436051229701 ,开户行为:建设银行金坛营业部。具体标段交纳车辆保证金明细为:
一标段:160万元;二标段:240万元;三标段:160万元;四标段:130万元。
其他事项不变。
原招标公告详见http://zfcg.changzhou.gov.cn/html/ns/zfjzcg_cggg/908492.html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