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采购信息 >> 集中采购 >> 采购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 正文
2023-2026年度常州市新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区属国有企业财产、责任类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1  浏览数:  字号:〖

项目概况

 2023-2026年度常州市新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区属国有企业财产、责任类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012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常采公[2023]0230

2.项目名称:2023-2026年度常州市新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区属国有企业财产、责任类保险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636万元、项目最高限价:636万元

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共三年,2023101日零时——2026930日二十四时(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为准,分年度出单)。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分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以在常州市开展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为总公司,应提供《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应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总公司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0928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

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http://czjapp.changzhou.gov.cn/cgzx/login?bs=5)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1012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投标人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519-85588210

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   17712306262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国信CA证书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2.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客户端下载下载”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2.8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

    址:常州市新北区崇信路8

联 系 人:杨女士

   话:0519-81808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卢先生             

   话:0519-85588157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汪先生          

   话:0519-85588159

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

 


 

Copyright (C) 2009-2010 by 常州市财政局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29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4000012   ICP备案号:苏ICP备0500361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